发布时间:
2024-03-18 16:31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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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紧紧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任务,推动全市基层司法所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好基础性作用,切实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积极力量。
提升素质能力,不断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
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立足司法所新职能新任务,制定印发《通辽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和《通辽市基层司法所考核办法(试行)》,全面规范工作流程。筑牢基层队伍思想根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依托“学习强国”和“机关大讲堂”“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累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800余期,全面提升基层队伍理论指导实践能力。持续充实人员力量。采取政法专项招录、事业人员招考、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充实司法所专业109人。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全年下基层干警276人。目前,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390人,所均达到2.9人。着力提升人员素质。与中国政法大学签订长期培训合作协议,举办全市司法所长素质能力提升班,全市43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学”等方式,组织150余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赴浙江、北京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学习,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整体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抓实工作重点,全面履行司法所法治职能
夯实基层依法行政基础。全面推开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职能,协助乡镇(街道)统筹指导综合执法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严格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编印《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案例》,积极统筹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2023年,累计调解矛盾纠纷7024件,同比增长43%,调解成功率达99%。全面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搭建司法所“智慧矫正”平台,创新成立内蒙古首家专职社区矫正社工服务站,配备专业社工20名,招募志愿者100余人,选派两批次戒毒干警70人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监管全覆盖。持续加大安置帮教力度。制定《通辽市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置帮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持续加强对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排查走访和帮扶救助工作,安置率、帮教率达到97%以上,重点人员必接必送率达100%,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极端案事件。
突出基层治理,着力深化司法所法律服务效能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积极整合资源优势,制定《关于建立司法所 派出所 人民法庭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协作联动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通辽市“四所一庭”协作联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12项工作制度,建立联动办公室152个,构建“联动、联调、联防”治理新格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有效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构建集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和转介指引20余万人次。精准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司法所普法宣传主阵地作用,聚焦土地纠纷、家庭婚恋、邻里矛盾、电信诈骗等重点内容,分类开展精准普法,全民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显著增强。2023年,累计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685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