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03 08:49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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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召开高质量调解年专项行动暨“无讼无访”嘎查村(社区)“双建”工作推进会议,对《“高质量调解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无讼无访”嘎查村(社区)双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高质量调解年专项行动和“无讼无访”嘎查村(社区)“双建”工作是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是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委部署的重点工作,是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核心内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提升认识高度、强化重视程度,立足职能职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深做细做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会议强调,要做实做强人民调解的基础支撑,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强人民调解组织;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测预警、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要深化“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市旗两级非诉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持续加强与网格员、社区工作者、派出所、综治中心等群防群治力量协同协作,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整合多方力量、落实推进责任,夯实治理基础、发挥示范效应,制定细化实施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社会氛围,确保各项排查化解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会上,科尔沁区司法局汇报“无讼无访”嘎查村(社区)双建工作开展情况,扎鲁特旗司法局汇报“高质量调解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旗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局长、环节以上干部、司法所所长、各调解委员会代表、律师代表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代表共计1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