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26 11:55
信息来源:
通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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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构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经通辽市司法局和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协商,6月23日,通辽仲裁委员会与通辽市消费者协会共同签订《法治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成立通辽市消费者协会仲裁工作站。

通辽仲裁委员会、通辽市消费者协会针对当前消费纠纷呈现小额多发、类型多元、诉求集中、维权成本高等特点,发挥仲裁一裁终局、高效便捷、专家裁判、保密中立的制度优势,结合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社会监督的职能特点,双方通过调仲衔接、资源共享、协同共建等深度法治合作,积极构建“调解+仲裁”一体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更加专业的法治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通辽市消费者协会仲裁工作站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通辽仲裁委员会、通辽市消费者协会法治合作框架协议》目标任务,深入推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协作,切实打通投诉受理--先行调解--仲裁对接--裁决执行全链条,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法治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通辽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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