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招募律师组建法律援助人员资源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09:54
来源:通辽市司法局
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招募律师
组建法律援助人员资源库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巩固刑事辩护全覆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制度,为保障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招募律师组建法律援助人员资源库。
资源库分为值班人员资源库和办案人员资源库,两个资源库成员可以互通。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在资源库内组建若干法律援助专业人员资源库,本次同步组建重大刑事案件办案人员资源库(成员负责承办重大疑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后续根据需要另行组建其他专业人员资源库。
1、招募条件: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良好;自愿参与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具有三年以上刑事执业经验(申请值班人员资源库的不受执业年限限制)。
2、职责:提供法律咨询;提供程序选择建议;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3、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招募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5日,截至日前将附件1(执业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执业机构公章)PDF版,发送到tongliaoflyz@163.com。
联系人:吴艳萍 电话:18847502222。
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doc
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招募律师组建法律援助人员资源库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巩固刑事辩护全覆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制度,为保障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招募律师组建法律援助人员资源库。资源库分为值班人员资源库和办案人员资源库,两个资源库成员可以互通。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在资源库内组建若干法律援助专业人员资源库,本次同步组建重大刑事案件办案人员资源库(成员负责承办重大疑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后续根据需要另行组建其他专业人员资源库。1、招募条件: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良好;自愿参与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具有三年以上刑事执业经验(申请值班人员资源库的不受执业年限限制)。2、职责:提供法律咨询;提供程序选择建议;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3、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4、招募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5日,截至日前将附件1(执业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执业机构公章)PDF版,发送到tongliaoflyz@163.com。联系人:吴艳萍 电话:18847502222。 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11月1日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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