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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辽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18 15:06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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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5:06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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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第三方服务机构:

市司法局计划对“通辽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招标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现委托第三方开展此项工作,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机构报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通辽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二)建设地点:通辽市境内

(三)招标内容:通辽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参考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及市场行情确定。

服务内容:招标代理、清单编制(若涉及)。

二、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承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工作的能力。

三、服务机构的确定

根据资格条件、服务能力等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等综合评定确定中标服务机构。

四、报价文件提供相关事宜

(一)报价截止时间

20250821日下午17:30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通过邮寄或自行递送方式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237,邮编:028000

(三)报价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价单;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证明具有承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工作能力的材料。

6.提供通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通财购【2023195号)

服务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报价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中标服务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通辽市司法局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服务机构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司法局装备财务保障科王凯文

联系电话:0475-5775467

202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