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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24 09:3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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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中央和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局长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市域治理现代化、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切入点,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通辽、法治通辽,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
坚持政治引领,不断强化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为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1、持续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政治属性。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纳入队伍教育培训和政治轮训的工作计划,采取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专题讲座、干警讲坛、知识竞赛等形式,实现司法行政系统理论学习教育全覆盖。
3、不断巩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结合迎接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入开展“七个一”主题活动。持续深化“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重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系统掀起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热潮。
4、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警治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巩固发展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
二、
坚持统筹谋划,细化分解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5、高位谋划推进我市法治建设。认真对标对表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任务,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动出台《法治通辽建设责任分工方案》、《通辽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治通辽建设标准和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治区指标体系的日常监控,有效完成年度法治建设任务;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作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的创建工作。
6、全面落实法治督察责任考核机制。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和专项督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压实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建设法治政府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定期向市政府通报和向全社会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7、强化法治调研成果运用。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好法治调研工作,以查找问题短板为切入点,切实形成有现状、有问题、有对策的高质量调研文章,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报告,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8、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人才建设。围绕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举办政策解读培训班和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以知识讲座、学习研讨的形式,明确任务、解决问题、共谋发展。积极应对当前工作中法治人才短缺的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和推出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鼓励干警考试获证。
三、
坚持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9、推进规范执法。推动政府职能全面履行,落实政府部门权责动态管理;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执法监督方式,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司法部、财政部《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10、推进便民利企。持续深入开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对企业涉及法律诉讼、法律咨询、法律纠纷开通“快速通道”,以良法善治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好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专班的法治保障作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
11、推进行政复议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通辽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切实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请示汇报,坚决确保此次改革中人员到位、保障到位、责任到位。各地要参照市里的改革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尽快出台改革方案,确保5月底前调剂的工作人员要全部到位,6月底前正式开展改革后的集中行政复议工作。
12、推进民商事仲裁。充分发挥仲裁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时化解“六稳”“六保”中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不断丰富仲裁服务方式、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质量。
13、推进人民监督和陪审工作。深化人民监督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规范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选派程序,作好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开展好人民陪审员的补选工作,选齐配强人民陪审员。与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走访调查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四、
坚持系统观念,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14、打造多元调处平台。重点推进建成“通辽市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合理整合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资源,把社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落到实处;深入开展“维护和谐稳定、喜庆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2021年力争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8%、协议履行率达到98%;着力打造市级“金牌调解员”“人民调解专家”。
15、建设平安戒毒场所。持续巩固和深化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加强“四区五中心”标准化建设,形成科学、完整、规范的工作闭环,规范强制隔离戒毒执法程序,有效提升教育戒治质量;加强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着力解决制约场所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队伍建设发展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16、规范社区矫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筹备组织召开通辽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推动全市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机构;结合社区矫正精准监管年专项活动和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开展社区矫正案件互查活动。
17、强化安置帮教衔接。加强对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管理,坚决做到“三无人员”必接必送,有效防止脱管、漏管;推动各旗县市区建立政府投入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保障“三无人员”的食宿、教育、培训和救助;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达到90%。
18、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加强和改进以司法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发展司法所达标创建成果,健全完善司法所制度机制,加快构建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相适应的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治理新格局;着力打造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两所联建”的特色样板,力争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复制。
五、
坚持司法为民,巩固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法律服务保障水平
19、加强以党建引领的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党对律师队伍的绝对领导,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确保律师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强化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义务性和必要性,发展壮大公益律师、法律援助律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自律,发挥协会功能作用,依法维护律师权利和惩戒律师违纪行为;加强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工作联系,探索建立《律师评价表》等制度评价体系,坚持一人一案一表,为综合考核提供依据。
20、全面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规范办证流程;深入开展案卷自查、评查、互查活动,不断加强公证质量建设;完成市公证协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推动公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
21、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切实让更多百姓知晓法律援助、享受法律援助;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
22、集中专项整治司法鉴定行为。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对司法鉴定案件进行全面考评,以查促改,以改促进,确保司法鉴定行业以新的面貌健康发展;成立司法鉴定人协会,加强行业自我管理。
23、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奖惩管理办法》,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提供重要依据;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进行换届选举和修改章程,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者的管理与奖惩。
24、严密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贯彻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严密组织实施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六、
坚持法治思维,不断创新全民普法教育模式,扎实启动通辽市“八五”普法规划
25、周密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总结“七五”普法,组织召开表彰大会;高标准研究制定《通辽市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形成决议后正式实施。
26、充分发挥好主责主业优势。组建各类普法宣讲团,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为重点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法治乌兰牧骑普法演出形式,创造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产品;强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叠加融合”,形成普法宣传新格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各单位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并列入年终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27、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通辽市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明确全市各地、各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形成普法专项检查和通报制度,切实将普法渗透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28、抓住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参学率、参考率;加强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培训和考核,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深入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加强对农牧民的普法宣传教育,夯实“送法下乡”活动实效,现场解答农牧民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利用企业招聘等时机,开展对针对农民工的普法培训,着重向农民工宣传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农牧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9、精心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着力培养一批以乡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为骨干的基层“法治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再精心选拔和打造一批全国、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不断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七、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聚力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努力打造“四铁”司法行政队伍
30、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突出“关键少数”,严肃整治刑罚执行领域顽瘴痼疾;针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教育整治,促进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规范执法执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31、抓好教育培训。合理规划2021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全覆盖,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32、加强干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区政法队伍建设若干措施》,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规范编制管理;大力选拔配备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领导职数使用效率;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后编制整合、人员调配、人才引进等工作;落实戒毒民警分类改革要求,推进警务管理规范化;做好公务员职级晋升和警员职务序列晋升工作;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培育选树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打造“四铁”司法行政队伍。
八、坚持规范管理,加强常态化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33、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制定绩效考评办法,用量化的指标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强化对旗县市区司法局的工作考核,引领带动全市整体建设;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34、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加大对重点改革任务统筹调度力度,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把推进“三项制度”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系统,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常态化的案卷评查、信息系统监管、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推动法律责任落实;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35、推进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年”主题,聚焦解决突出问题、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机制、严格监督管理、优化考核评比、提升服务能力,从队伍、业务、管理、服务、保障等多方面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全面协调、科学严谨、规范管用、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
36、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即将出台的《“十四五”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健全完善网络舆情处置、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建设;扎实推进“数字法治”、“区块链+法治”以及“政法智能化大数据平台”司法分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