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6-05 16:28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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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通辽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法治建设为抓手,以平安建设为基础,以基层基础为重点,聚焦全区司法行政工作“138”战略部署,聚焦市委政法工作统筹安排,围绕“最大限度地减少民间纠纷、减少上行信访、减少民事和刑事案件特别是恶性案件的发生”三减工作总目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为服务落实五大任务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全年工作具体细化为10个方面、40项重点工作。
一、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1.压实领导责任。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主线就是全面、深入、准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要严格落实《中共通辽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
2.深化学习培训。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等形式进行学习轮训和系统培训。各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延伸到每个支部、覆盖到所有党员。
3.广泛宣讲宣传。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地区、分管领域、服务对象中宣讲,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全系统要统筹资源,用好平台,联动融合发力,及时报道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4.指导工作实践。要深入贯彻“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部署要求,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思路、细化为举措、实化为行动。
二、推深做实“三项活动”,全面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
5.开展“大培训、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推动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6.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推动建立司法行政系统全业务标准规范体系,突出戒毒、司法所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标准规范清单,推动系统规范化建设。
7.开展“教学练战考”一体化实战练兵活动。要把提高素质能力作为培训工作的首要标准,加强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实战化检验,健全优化考核和选拔任用机制,全面提高队伍能力素质。
三、全面聚焦政治引领,不断深化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8.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学思想、担使命、铸铁军、保北疆”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适时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读书班、培训班、分级分批分类开展政治轮训。
9.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好、开展好“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团结奋斗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坚强堡垒“模范”党支部和“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全系统“最强党支部”要达到50%以上,分领域开展“亮晒比”活动,争创司法行政党建品牌。
10.深化服务型机关创建。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把讲政治落实到全系统各方面。坚持服务发展导向,研究制定打造服务型机关具体措施。
四、高效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推进法治通辽建设
11.围绕目标抓统筹。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制度机制,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通辽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统筹推动“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见效,这是刚性举措要求。
12.紧盯重点谋突破。坚持法治建设任务提醒督办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和日常监督。加强市本级和旗县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推进依托司法所协调督促苏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汲取先进地区法治政府成功经验做法,积极开展我市示范创建活动。
13.强化督察提质效。不断优化考核评价及督察制度机制,通过日常监控、重点督察、述法评议等方式,督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顶层设计,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季通报制度,强化督察结果运用。
14.深化改革增动能。加大对重点改革任务的统筹调度力度,加快推进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深化执法监督试点工作。完善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
15.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推进实施以“法律七进”为重要载体的“八五”普法工作,做好迎接“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各项工作。加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民主法律示范村”培养创建工作。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健全完善“四制度一评议”机制。探索推进“体验式”普法活动,扩大“点单式”普法活动实效。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6.提高立法质效。积极参与人大立法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任务。推进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立法专家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扎实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17.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要扎实推进市旗两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工作,该工作已被市委政法委列入“通辽政法十件实事”之一,要高标准推动落实,以公职律师为“支点”,撬动各级党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和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
18.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行动,对全市行政执法败诉案件进行监督。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应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凡是司法行政涉及的各项执法工作,都要有记录保底。
19.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复议立案、受理、审理等配套办案流程和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全面推开司法所代办点工作,健全复议监督与执法监督联动机制,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
六、坚决打好法治领航攻坚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聚焦市委“营商环境争优年”任务目标。严格落实《通辽市司法局2023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争优年实施方案》要求,高质完成牵头任务,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全方位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三位一体”金融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运行质效,积极化解防范金融领域矛盾纠纷。
21.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为法治督察重点内容,设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基层联系点,提升“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窗口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涉府生效裁判执行情况通报机制,力争全年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涉府裁判应执尽执。
22.加强惠企便企法律服务。持续深化“万名律师进进乡村”活动,提高“法治体检小程序”应用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送诊上门”活动,推动法律保护关口前移。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向基层延伸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持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动配合,充分发挥金融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工程仲裁院职能作用,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23.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加快推进三级审批一体化建设。巩固“两优”专项活动成果,持续简化程序、下放权力、优化流程、压减时限,推动简政放权真正落实落地。
24.加强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化解攻坚年”活动,健全“接、转、办、督”全流程化解机制,确保年内新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
七、坚决打好北疆安全攻坚战,坚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决心
25.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深化分类管理、个别矫正,制定三级社矫机构和司法所社区矫正权责清单,积极创建“智慧矫正中心”,升级分类管理智能化评估功能,有效防止社矫对象脱管漏管。
26.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属地司法局、司法所与监狱的无缝衔接机制,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27.推进警务模式改革。持续推进戒毒人民警察向社区矫正延伸工作,加强对派驻干警的管理与监督,切实在基层司法所发挥好作用。
28.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贯彻落实“三同步”原则,加强正面引导、分析研判和阵地建设,妥善处置和积极防范网络舆情,严厉打击涉网违法犯罪和整治网络政治谣言。
八、坚决打好市域治理攻坚战,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始终坚定“南有枫桥、北有通辽”战略目标,全面启动“治理水平提升年”集中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基层治理深化年”活动,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29.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梳理问题、摸清底数、形成台帐,推动解决司法所实际问题。持续深化“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制度,各地司法局要统筹谋划,通过轮岗、挂职、下派等形式,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公安派出所与基层司法所“两所”共建,2023年底实现全市“两所联动”全覆盖。
30.强化基层司法所保障。把更多资源向基层倾斜,特别是向基层司法所倾斜。各旗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和调查研究,在抓基层、强基础方面多提更有靶向性、开创性、时效性的新思路、新举措。
31.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化“三调联动”机制建设,着力构建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多种形式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打造“援调对接”新模式,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32.加强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扩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推动重点部门行政调解组织全覆盖。
33.积极助力平安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围绕“五好”标准,全面推进平安嘎查村(社区)创建工作,重点打造“无诉讼社区”,切实发挥好嘎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法治保障作用。
九、推动司法为民“零距离”,全面提升法律服务保障水平
34.建设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实体化平台作用,加大平台宣传力度,发挥法律服务资源功效,不断深化供给侧改革,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5.加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嘎查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好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人民律师为人民、服务群众走基层”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坚实法律支持;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活动,开展“全域通办”试点工作;加大仲裁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案源,扩大影响,不断提升社会知晓率;实施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储备优秀法律人才。
36.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事项改革。不断推动“智慧司法、数字法治”信息化建设,使“E网公证”“线上仲裁”“网上律师”“掌上行政复议”等一批有鲜明特色和服务导向的新型法律服务模块,早日成为老百姓会用、爱用、能用的法律服务产品,推动法律服务加快实现“零距离”;持续列出高频公证、律师、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夯实“最多跑一次”改革。
十、坚决打好正风肃纪攻坚战,打造现代化革命化司法行政铁军
37.积极创建“模范政法机关”。以全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及粗放执法、野蛮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带动作用,全系统积极参与“模范政法机关”创建工作,同步评选出“执法司法标兵”和“执法司法模范窗口单位”。
38.启动干警素能提升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律适用、应急处突、群众工作、科技运用、舆论引导等综合能力。继续开展优秀干警“双向”挂职,有计划地安排青年干警到重大斗争一线去磨砺去成长。要进一步深化暖警爱警工作,推进从优待警各项政策落实。
39.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配套制度,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大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持续整治突出问题,持续加强正风肃纪。
40.做响司法行政宣传品牌。增强“媒体意识”,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系统新媒体的效应,擦亮法治乌兰牧骑宣传品牌,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英模事迹,多角度讲好司法行政系统好人、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