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9-21 16:4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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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发展“一个统抓、五大职能”,聚焦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八项工程”,以深入开展“六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打造“六大品牌”,力争整体工作进入全区优胜行列,为办好“两件大事”和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全过程各方面
1.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纳入各级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在培训班次中占比不少于20%。利用党员活动室、读书角等学习阵地,因地制宜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点,配套完善多功能活动室、走廊文化等,建立学习实践阵地,着力构建起“一室多点”实践教育格局。
2.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严格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认真落实《自治区司法厅服务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条措施》。配合市人大常态化、持续性对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对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前置审核、备案审查。加强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清理,全面检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规定要求,统筹好各地各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
3.加强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和研究阐释。充分结合“法律七进”普法宣传、基层党组织联建和创、公共与公益法律服务等,持续深化警营文化、党建文化、法治文化,深度融入北疆文化建设。围绕领悟“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抓实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全覆盖,积极推出“石榴花开”“民族法治”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高密度开展宣传教育,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深化与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切实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品牌。
4.强化责任落实和督导考核。指导监督各公共法律服务协会和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机构,把“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写入章程、纳入相关职能职责。以创建全国、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为契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列为法治政府考核和法治督察重点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赋分比重。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政治机关建设和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压实责任。
二、深入开展“党建融合提势聚能”专项行动,着力打造“党建品牌”
5.强化党建引领。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主题教育成果运用,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大兴调研之风,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联督帮基层制度,为基层办实事、为群众解难题。聚焦中心任务、职能职责和工作特点,创新党建融合,找准服务办好“两件大事”的契合点,努力创建北疆模范机关。
6.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全党集中性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增强讲规矩、守纪律意识,持续深化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坚决筑牢防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7.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用足“四不两直”手段,坚决纠治“面子工程”“新形象工程”,整治管党治党不严、党的领导弱化和“慵懒散、慢粗虚”等突出问题。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人才“选育管用”一体化培养体系,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提高职级职数使用率,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扎实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深化与中国政法大学交流合作,鼓励系统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面提升专业素质能力。推行“双向交流挂职”,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历练,基层干部到机关锻炼。健全评优选树、表彰奖励常态化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积极挖掘和宣传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充分用好榜样示范引领效应,用足各类表彰激励权限,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
9.深化关心干警职工。落实为基层和干警办实事重大清单事项,紧紧围绕基层困难、干警关切出台系列务实举措。发挥好工会、妇联等组织作用,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凝心聚力。强化老干部工作,加强服务联系,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及时协调解决离退休老干部困难诉求。发挥好非建制老干部党支部作用,引导老干部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余热,继续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
三、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法治品牌”
10.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统抓、协调、督察等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意见》,全面实施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工程。围绕“一规划两纲要”任务举措,制定出台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做实基层法治,完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职能职责体系和工作运行落实机制,统筹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法治乡镇(街道)建设。
11.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和理论研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积极对接各级行政学院、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展厅,持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深化法治理论研究,鼓励全系统积极参与全国、全区及区域性法治论坛、讲座、研讨,丰富法治文化交流。全力做好“第四届通辽法治论坛”的具体承办工作。
12.提高地方立法质效。按照通辽市年度立法计划,高质量完成《通辽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通辽市城市排水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推进区域协调立法,扎实开展立法前、中、后评估。
13.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监督。建强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大复议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抓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机制,积极有效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加大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败诉、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的通报,推动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
14.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完善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落实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落实好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全覆盖重点监管。
15.实施精准普法宣传。深入推进以“法律七进”为重要载体的“八五”普法工作,着力培育一批管用的“法律明白人”,建设一批法治宣传文化基地,深化“每月一主题”系列普法活动,打造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推出普法短视频宣传文化产品。探索建立普法工作约谈机制,推进多领域、深层次普法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推出“基层司法所的一天”微视频系列剧,提升通辽司法行政工作品牌效应。
四、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提速升级”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惠民品牌”
16.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集群。全面实施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新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0版本),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入驻联动,强化行政复议、商事仲裁、公证、法律援助、司法确认等非诉纠纷解决职能融合。组建高级法律顾问团并实行座席制,联合法院、公安局、检察院以及重点行政部门,建设“闭环式流转、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市级非诉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引领和带动市旗两级非诉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
17.加大跨区域协作力度。全面启动毗邻区域公共法律服务跨省协作试点工作,建立“东北四省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推动形成联通内外、辐射周边、高效便捷的“全域式”“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18.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落实《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做好弱势群体援助帮扶,拓宽救济渠道。探索“区块链+公证”及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推进公证参与金融领域诉源治理,设立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互联共享机制,扩大“全程网办”范围,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一网通办”。推动仲裁机构在商会、协会、企业等设立联络点,引导企业优先以调解方式解决经济纠纷。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线上线下融合闭环和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一体化服务的“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健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和组建高级法律服务顾问团,集中抓好涉外法治服务。周密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9.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抓好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监察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公证改革,做好公证“放管服”及减证便民工作,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完善一次性告知制,推进“公证+”利企惠民融合服务。深化律师改革,积极推动律师专业化发展,探索开展律师行业评级评价工作。深化司法鉴定改革,加快推进司法鉴定规模化。深化仲裁改革,出台通辽市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推动仲裁内部治理规范化建设。
20.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监督机制。加强行业性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其积极参加执法司法活动,提高参与率。加强律师行业权利保障和执业监督,建立法检司律“四方会商”机制,巩固拓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行业自律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内部的管理和约束。
五、深入开展“护企发展提档进阶”专项行动,着力打造“营商品牌”
21.统筹抓好诚信建设工程。充分发挥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以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为目标,统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好《通辽市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个领域诚信建设,成立牵头部门协调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会议、调度、督查、通报、协调等制度机制,加强对上衔接和对下指导,围绕七个诚信领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基础数据“大起底”工作,全面实行清单式、台账式、销号式管理。
22.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优化依法治市考核评价及法治督察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诚信政府建设督察,有效督促党政机关履约践诺,执结不履行生效裁判案件。积极发挥“调解+仲裁+审判+执行”四位一体模式优势,有效维护金融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探索第三方法律评估、联合调解、“调解+保险”等方式,大力建设一批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的矛盾纠纷调解机构。
23.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持续完善信用承诺互认机制,有效运行“蒙企通”平台,有效推进涉府拖欠帐款清理工作。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防止政策文件“带病出台”“带病运行”,对违背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性权益的不合理规定进行全面清理,破解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壁垒和机制性障碍。
24.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息共享线索汇集统筹机制,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积极推动通辽市纪检监察监督与法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聚焦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用足监督回访手段,实施全覆盖监管。出台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制定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度,最大限度压缩裁量空间。
25.深化涉企法律服务。深入开展“进园区、走企业”活动,组建“民营企业法律咨询专家库”,为企业量身定制“法治体检”项目。探索推进涉外法治服务,加强涉外风险提示预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与市场局联合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中心。推进公证利企便民、公证收费标准调整,持续优化“智慧公证”监督平台。
六、深入开展“基层治理提标扩面”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治理品牌”
26.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多措并举充实人员力量,推动解决司法所面临的人员、执勤用车、经费保障等实际问题。全面推进司法所承担法制审核、人民调解、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深化司法所分类建设、标杆所动态调整、普通所增进递补,集中力量将强所向更强推进。
27.抓细矛盾纠纷调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四所一庭”协作机制,下大力开展“高质量调解年”行动,强化“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机制,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排查、“协同式”化解,扎实开展“无讼无访”嘎查村(社区)“双建”工作。不断完善和认真执行“府院联动”协调会商、案件推送等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行业性专业性人员调解组织支持力度,推进法院(法庭)、公安派出所、信访等部门派驻式调解工作室建设,承办好全区第二届调解员大赛。
28.抓实重点人群管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作用,全面推开“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并纳入考核内容,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安全管理提升工程,坚持管理帮扶一体推进,深化重点对象衔接,全面推行安置帮教对象社会适应指数评估机制。强化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安置帮教工作,实现衔接率和接送率双100目标。持续深化“一体两翼”战略布局,纵深推进“大收戒”专项行动,不断完善戒毒治理体系建设。
29.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市安委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部署要求,在戒毒场所开展“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抓牢抓实一线,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年提升安全水平。
30.加大信访化解力度。全面推进信访代办制,接受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严格执行“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在受理”等规定,下更大力气解决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信访问题,变上访为下访,接访为家访,真正把责任压实,把事情解决。
七、深入开展“数智赋能提优补短”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服务品牌”。
31.提升数据工作意识。将“数据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定期召开数据分析研判会,组织开展“信息化大比武”等活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竞争力。强化信息录入,做大数据总量、做优数据应用,把信息录入作为基础工作内容和重点考核内容,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补录数据。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管理、建强网评员队伍,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强化网络舆情管控能力,切实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
32.提升数据平台运用质效。建立健全“周调度、月分析、季通报”等制度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政法大数据平台”、“智慧矫正平台”、“监督贯通协调平台”等信息数据的监控,研究出台业务平台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办法,为各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智慧支撑。
33.加强科技创新提升科技赋能。深化与科技信息公司合作,探索建立“法治通辽智能化一体平台”,着力实现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审核管理、统计分析、督促检查、考核评估、指数研判,推动更加直观展显法治工作整体概况,加快推进法治通辽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