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9-1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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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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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将通辽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通辽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tongliao.gov.cn/sfj/zwgk/zwgk.s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概述

2018年,通辽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机关效能,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助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政务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强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根据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安排部署,2018年公开信息共计708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3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7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3条。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辽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被动应付公开不及时,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也相对较单一;二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按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和服务窗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强化专业人员素质,提高业务能力